是主教之人的工作;換言之,這樣的工作是愚昧的、戲耍的,跟馬戲團的表演者的作為相似。 我們必須進一步注意解釋本於信以致於信一詞(1:17)的不同方式。呂拉希望將之解釋為「從未成形的信到成形的信」,35但這是無意義的,因為沒有義人是因一未成形的信活著,但呂拉在這裏說到兩者,除非他希望解釋未成形的信是初級者的信,而成形的信是完全者的信。但未成形的信,嚴格來說,根本不是信,而是信所導致的對象。至少,我不認為任何人有可能以未成形的信來信——人藉它能完成的,只有對人必須相信的事得到一些灼見,就懸在那裏而已。 有人作這樣的解釋:「從舊律法列祖的信到新律法的信」。這個解釋還過得去,雖然可以很容易地加以駁斥,辯稱經文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」的意思,絕不可能是義人因著他先人的信而生。列祖跟我們具有同樣的信心,信只有一個,雖然它可能對他們比較不清楚,正如今日學者跟平信徒都具有同樣的信,只是較為清楚。 那麼,經文的意思看起來是這樣:上帝的義完全來自於信,但成長並未使它更加真實,僅給它更大的清晰度——照著林後3:18說的:「我們被轉化成相同的形象,榮上加榮。」和詩篇84:7說:「他們行走力上加力。」正因如此,「從信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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